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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視工作檔案管理要務
近日媒體驚傳,某個電視台或團隊,誤刪了大量的影音資料,造成企業嚴重的損失,筆者常想,這些知名電台或企業,不都是花了巨資在作檔案管理嗎?怎麼可能誤刪了檔案卻救不回呢?百思不得其解!

OrpheusArtsAlliance
Mar 10, 20223 min read


為何說話總是慢半拍?
影像與聲音的紀錄,不僅有其本身的取樣率、格率,更有其設備間串接的秒差、石英震盪器的不同以及後製剪輯上的複雜。以錄像來說,通常以格率作為成像的時間取樣基準;而聲音的紀錄,又分為取樣率與機器本身石英震盪器的些微差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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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c 16, 20212 min read


當業主變成導演時
在錄製現場,有時會遇到客戶業主比導演還著急的情況,往往令人哭笑不得。這凸顯了可能導演執行能力有問題,或是攝影師、燈光師無法達成業主的需求,又或是業主創作力大爆發,導致無意識地介入了攝製工作,類似的狀況會嚴重影響相互信任關係,甚至無法產出好的作品。

OrpheusArtsAlliance
May 16, 20202 min read


藝術作品之再現
任何一種藝術的再現,都有著其責任感與藝術性,與其說是記錄,不如說是創作。藝術再現,不單單只是翻拍而已,還具備深刻的內涵,這些內涵有些藝術家本身也無法理解,要靠影音創作者的經驗與溝通,才有可能達成良好的默契。無論原創還是再現,都需要具備影像語言與媒體素養,因為兩者都是藝術。

OrpheusArtsAlliance
Feb 18, 20202 min read


論Interlaced與Progressive混剪
筆者必須再次強調:Interlaced與Progressive影像是不適合混剪的!因此拍攝前就必須慎重選擇,確保紀錄的一致性。任何製作都應該以Progressive作為紀錄規格,格率至少要能達到60P,才是較為理想的做法。

OrpheusArtsAlliance
Oct 12, 20193 min read


奧菲斯出勤原則聲明
本公司基於保護勞工權益,嚴守相關勞動法規,絕不超時工作,每日工作上限大陸地區11小時,臺灣地區10小時,含交通時間,若有超時者,一率住宿過夜,相關費用由業主或業主與本公司共同負擔。超時部分以1.5班~2個班計算工資。請所有業主諒察,以維工作人員創作品質與身體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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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 8, 20192 min read


當煙花散去,留下的不只是風險:論影視人員超時工作
為了確保影視從業人員的健康與生命安全,本公司不惜提高成本,將每個班依照電影或電視規格限定於8~10小時,且班時「含去程與回程的交通時間」,整個工時基本上不得超過10小時(大陸地區11小時),凡超過10小時工時者,一律外宿,隔日有接班者,協助安排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返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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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r 4, 20192 min read


著作權與著作人格權
筆者的合約裡,總有兩三項詳述著作權與著作人格權的項目,看似繁瑣複雜的條款,卻是對創作者的尊重。嚴格要求落實相關規範,就是為了保護業主的智慧財產與著作,也是為了保護製作人員的著作人格,原創與再現各有其智慧在其中,這是一種高雅的互惠行為,更是彼此欣賞、尊重的崇敬態度。

OrpheusArtsAlliance
Sep 9, 20184 min rea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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